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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免签政策因申请人的国籍、护照类型、访问目的及当前生效的双边或单方面免签安排而异。
越南电子签证向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外国公民开放申请,最长90天,可签发为单次或多次入境。
电子签证、旅游签证或商务访问签证不会自动授予在越南工作的权利。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通常需要工作许可,或依法完成工作许可豁免确认或通知,并根据停留计划办理相应签证或临时居留卡。
签证有效期不等于获准停留期限,出行前应同时核对有效期、入境次数、每次获准停留时间及允许使用的入出境口岸。
签证决策提示
越南为旅游、商务访问、投资、学习、工作及家属随行提供不同的签证和居留路径。选择适用路径时,不能只看预计停留时间,还应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国籍与护照类型、入境目的、实际活动、雇佣关系、工作地点及越南邀请方或雇主条件。
本指南根据越南主管机关公开信息整理,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常见政策路径。签证、入境或居留文件不等同于工作授权,最终申请条件和审批结果以越南主管机关在递交时的要求为准。
一、主要签证及工作许可类型
类型 | 适用对象 | 关键条件 |
免签 | 国籍、护照类型及访问目的符合越南单方面或双边免签政策的人员 | 符合适用的国籍、护照、停留期限及入境条件;免签不自动授予工作权 |
电子签证(e-Visa) | 赴越旅游、探亲、商务访问或开展其他合法短期活动的外国公民 | 最长90天,可单次或多次入境;电子签证不等同于工作许可 |
工作许可 | 在越南受雇或履职的管理者、执行董事、专家及技术工人等 | 人员类别、学历或培训、相关经验及拟任岗位符合要求,并由符合条件的越南主体办理 |
工作许可豁免确认或通知 | 符合法定豁免情形的外国工作人员 | 符合具体豁免条款,并按适用情形完成豁免确认或事前通知 |
工作签证(LĐ1/LĐ2) | 已取得工作许可或依法免办工作许可的外国工作人员 | LĐ1适用于依法免办工作许可的人员;LĐ2适用于依法需要并已取得工作许可的人员 |
工作类临时居留卡 | 已具备相应工作依据并计划在越南较长期居留的外国工作人员 | 具有适用的工作依据及相应担保,并已依法完成许可或豁免手续 |
以上为本指南重点说明的主要路径。家属、投资、学习、过境、永久居留及其他专门类别应根据具体身份和实际安排确认。
1. 免签政策
越南现有两项面向共24个国家公民的45天单方面免签安排,但两项政策适用的访问目的并不完全相同:
- 2025年3月15日至2028年3月14日: 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瑞典、挪威、芬兰;
- 2025年8月15日至2028年8月14日,限旅游目的: 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匈牙利、卢森堡、荷兰、波兰、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士。
第二组国家适用的是旅游目的免签,不能直接用于普通商务访问。所有免签人员仍需满足法定入境条件。
越南还与多个国家签有双边免签安排,部分政策仅适用于外交、公务、特殊或特定用途护照。申请人应根据自己的国籍和护照类型核对适用安排。
中国不在上述24国普通护照单方面免签名单内。中国普通护照持有人如不符合其他特定免签安排,通常需要提前取得电子签证或与访问目的相符的其他签证。外交、公务、因公普通、边境通行及其他特殊证件应单独核验。
使用免签政策时还应注意:
- 免签仅解决规定条件下的入境和停留问题,不自动授予工作权;
- 入境时仍需满足护照有效性、访问目的及其他法定条件;
- 免签停留期限以及能否转换身份或延长停留,应在出行前重新确认;
- 多次入境不能用于规避工作许可或长期居留要求。
符合条件的外国护照持有人从境外进入富国岛,并在规定范围内停留,可能适用最长30天的富国岛特别免签安排。
经越南其他国际口岸中转后前往富国岛的旅客,还需满足中转区域、行程及口岸条件。计划前往越南其他地区、在境内改变行程或从事工作活动时,不应只依赖富国岛免签政策。
2. 越南电子签证(e-Visa)
越南电子签证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电子系统签发,外国公民可以通过官方平台在线申请。
电子签证的主要规则包括:
- 最长有效期为90天;
- 可以签发为单次或多次入境;
- 官方处理时间通常为3个工作日,自申请及付款完成后计算。
主管机关可以根据申请情况签发短于90天的期限。获批后,申请人应核对姓名、护照号码、有效期、入境次数及允许使用的入出境口岸。
电子签证属于入境签证,不能被理解为独立的工作许可。即使申请人在电子签证申请中填写商务目的,也不代表其可以直接在越南受雇、长期驻场、管理生产或持续提供服务。
3. 商务访问与实际工作的区别
以下活动通常可以作为短期商务访问进行初步评估:
- 参加会议、商务谈判或签约;
- 拜访客户、合作伙伴或供应商;
- 开展市场考察;
- 参加展览、会议或行业活动;
- 进行不形成越南当地劳动关系的短期商务接触。
以下活动则可能构成在越南工作,不能仅凭电子签证或商务访问身份开展:
- 与越南实体建立劳动关系或由越南实体支付工资;
- 接受越南实体持续的日常管理;
- 长期或反复在客户现场提供服务;
- 从事安装、维修、生产监督、运营或项目交付;
- 实际承担越南当地岗位职责;
- 通过连续短期入境替代应当办理的工作授权。
商务访问与工作的边界取决于实际活动,而不是企业内部使用的职位名称。涉及技术服务、客户现场、培训实施、安装调试或长期项目时,应在出行前确认是否需要工作许可或适用豁免。
4. 越南工作许可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通常需要分别解决三个层面的问题:
- 工作资格: 是否需要工作许可,或是否符合工作许可豁免;
- 入境文件: 应使用何种签证进入越南;
- 长期居留: 是否需要办理与工作身份相匹配的临时居留卡。
取得工作许可不代表已经获得签证或临时居留卡;持有工作类签证或其他居留文件,也不能替代必要的工作许可或豁免手续。
越南现行工作许可制度主要涉及以下人员类别:
类别 | 核心判断方向 |
管理者 | 是否符合越南企业法或有关机构、组织负责人或副负责人的定义,并具有相应任职文件 |
执行董事 | 是否负责分支机构、代表处、营业地点,或直接负责企业某一业务领域,并能证明相应经验 |
专家 | 学历或同等资格、相关工作经验与拟任岗位是否匹配;部分优先领域可能适用专门条件 |
技术工人 | 是否具备规定的专业培训和相关经验,或能够以规定年限的相关经验满足条件 |
岗位名称本身不能证明申请资格。主管机关会结合工作职责、学历、专业、经验证明、任命文件及劳动安排等材料进行审查。受监管职业还可能需要额外的执业资格。
工作许可申请通常涉及:
- 有效护照;
- 符合规格的照片;
- 健康证明;
- 无犯罪记录或司法履历文件;
- 学历、培训、职业资格及工作经验证明;
- 劳动合同、任命、调动或其他工作形式证明;
- 越南雇主或申请主体的申请文件;
- 拟任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及职责说明。
部分文件存在签发时限和形式要求。例如,无犯罪记录通常需要在签发后6个月内用于申请。
境外健康证明能否使用,应根据越南与签发国家或地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承认安排及越南现行医疗证明规则判断,不能仅凭已经完成领事认证就认定必然获得接受。
境外文件是否需要越文翻译、公证或领事认证,应按照文件类型、签发地、国际条约和递交机关要求逐项确认。
工作许可期限受到劳动合同、任命、调动、项目、护照及其他支持文件期限限制,通常最长不超过2年。
工作许可可以在满足条件时申请续期。持续用工超过可续期期限时,可能需要重新申请。续期不会自动获得批准,应重新确认雇主、岗位、材料及递交时间。
5. 工作许可豁免确认或通知
越南法律规定了若干无需取得工作许可的情形,包括部分投资者、集团内部调动人员、符合条件的专业或技术服务人员、越南公民的外国配偶及其他法定类别。
工作许可豁免不代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同情形可能需要:
- 申请工作许可豁免确认;或
- 在开始工作前向主管机关提交通知。
根据第219/2025/ND-CP号法令,符合经理、执行董事、专家或技术工人条件,并且在一个日历年内进入越南工作的累计时间少于90天者,可以属于工作许可豁免情形之一,但仍应在预计开始工作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知有权机关。
该规则不能理解为任何外国人均可免工作许可工作90天。申请人仍需符合相应人员类别,并完成适用的通知及入境手续。
6. LĐ1、LĐ2工作签证与临时居留卡
越南工作类签证主要分为:
- LĐ1: 适用于依法无需取得工作许可的外国工作人员,但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 LĐ2: 适用于依法需要取得并已持有工作许可的外国工作人员。
工作类签证的法定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2年。实际签发期限还会受到护照、工作许可或豁免文件、雇主担保及其他申请材料期限的限制。
符合条件的工作签证持有人可以评估申请相应的临时居留卡。临时居留卡不是永久居留,其有效期与申请人的工作依据及护照状态相关。
换发护照、工作条件发生变化或雇佣关系终止时,应同步评估工作签证和临时居留卡是否需要变更、重新申请或注销。
二、家属、投资、学习及其他安排
1. 家属随行
符合条件的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根据主申请人的签证或居留身份申请相应的家属签证或家属临时居留卡。
家属身份维护需要注意:
- 家属文件期限通常受到主申请人身份及护照期限影响;
- 主申请人的工作许可、签证或雇佣关系变化可能影响家属身份;
- 家属签证或家属临时居留卡通常不自动授予工作权;
- 家属如计划在越南就业,应另行评估工作许可或豁免条件。
2. 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主体和投资规模,评估申请相应的投资类签证或临时居留卡。
投资身份不会当然覆盖所有日常受雇工作。投资者同时在企业任职时,应结合其职位和实际职责判断是否需要工作许可或能否适用豁免。
3 3. 学习和实习
外国人进入越南学习,通常需要由学校或教育机构支持办理相应的学习类签证。
涉及实习、带薪培训或同时承担工作职责时,不能仅凭学习身份判断其合法性,应根据实际安排另行评估。
4. 过境
是否需要过境签证取决于申请人的国籍、入境口岸、是否离开国际中转区、转机时间及航空公司安排。
计划入境越南、领取行李、转换机场或在越南境内停留时,应提前确认入境资格。
5. 永久居留
永久居留仅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和条件,不是工作签证或临时居留卡连续续期后的自动结果。
长期在越南工作本身不会当然产生永久居留资格。
三、续期、变更、离职和身份维护
外国人在越南工作期间,应确保实际雇主、岗位、工作形式、工作地点及许可文件保持一致。
变化场景 | 身份维护重点 |
续期 | 应在工作许可、签证或居留文件到期前预留材料准备和递交时间,续期不会自动获得批准。 |
更换雇主 | 通常需要重新评估工作许可、工作签证及临时居留卡。 |
更换岗位或工作形式 | 即使雇主不变,变更工作职位或许可记载的工作形式,也可能需要重新申请工作许可。 |
跨地区工作 | 应确认原工作许可是否覆盖新的工作地点,以及是否需要办理通知或变更。 |
离职 | 雇主和员工应及时处理工作许可、豁免文件、工作签证及临时居留卡的注销或变更。 |
护照或个人信息变化 | 更换护照,或姓名及其他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应评估签证和居留文件的转移或换发。 |
逾期或无适当身份工作 | 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离境或影响未来入境。 |
家属身份维护 | 主申请人的工作许可、签证或雇佣关系变化时,应同步确认家属身份是否继续有效。 |
越南官方未对所有离职和身份变化情形公布统一适用的宽限期。在确认新的工作、签证或居留身份已经生效前,不应假设原身份会自动继续有效。
不应在现有工作许可到期后继续工作并等待补办。
四、sailglobal可以提供的支持
如企业计划安排员工赴越南进行商务访问、集团内部调动、当地雇佣或办理家属随行,sailglobal可协助进行路径评估、材料准备、时间规划及当地合规支持。
正式评估通常需要了解:
- 申请人的国籍、护照类型及当前所在地;
- 赴越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及预计停留时间;
- 雇主、劳动合同、发薪和日常管理安排;
- 岗位、学历、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
- 工作地点、计划开始日期及家属安排。
任何签证、工作许可或居留申请均由越南主管机关独立审批,sailglobal不对审批结果或固定签发日期作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