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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中国普通护照及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中马互免签证协议短期访问马来西亚,每次停留不超过30天,任意180天内累计不超过90天。
会议、谈判和客户拜访与现场实施、安装、培训交付或承担当地岗位适用不同要求,短期访问身份不自动包含工作权。
马来西亚当地专业雇佣通常使用Employment Pass,由合资格雇主支持,并综合审查基本薪资、学历或技术资质、相关经验及岗位条件。
自2026年6月1日起,Employment Pass新申请及续签需要按照新的基本薪资标准判断,不能继续使用旧薪资门槛。
Professional Visit Pass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临时专业活动,但不能直接替代长期当地雇佣所需的工作准证。
签证决策提示
马来西亚为旅游、商务访问、当地就业、短期专业服务、学习和家属随行设置了不同的签证及准证路径。选择适用路径时,应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国籍、护照类型、实际活动、雇佣关系、岗位职责、基本薪资、专业资质、工作地点及预计停留时间。
本指南主要介绍马来西亚半岛常见的外籍专业人员路径。沙巴和砂拉越设有各自的移民及劳动管理要求,应按照实际工作地点另行确认。入境签证、访问准证和工作准证分别发挥作用,免签或获准入境不代表已经取得工作授权;最终申请条件和审批结果以主管机关递交时的要求为准。
一、主要签证及工作准证类型
类型 | 适用对象 | 关键条件 |
免签访问/短期社交访问准证(Social Visit Pass) | 符合条件的旅游、探亲或普通商务访问人员 | 满足国籍、访问目的及获准停留条件,不自动包含工作权 |
就业准证EP Category I | 由马来西亚实体雇佣的合资格外籍专业人员 | 基本月薪至少20,000马币,并符合岗位、资质和雇主审批条件 |
就业准证EP Category II | 由马来西亚实体雇佣的合资格外籍专业人员 | 基本月薪10,000至19,999马币,并符合岗位及资质要求;继任计划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
就业准证EP Category III | 符合对应薪资档及条件的外籍专业或技术人员 | 一般基本月薪5,000至9,999马币,特定行业适用不同门槛;继任计划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
专业访问准证(PVP) | 保持境外雇佣或专业身份,临时赴马来西亚提供服务或培训的人员 | 具有合资格本地支持主体和明确活动安排,只能在批准范围内活动 |
1. 免签访问及短期社交访问准证
中马互免签证协议自2025年7月17日起生效。符合条件的中国普通护照及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为旅游、探亲访友、商务等协议允许的短期目的免签入境。
- 每次访问最长不超过30天;
- 任意180天内累计停留不超过90天;
- 护照及实际入境安排须满足适用条件;
- 就业、学习及其他需要事先批准的活动,应提前取得相应许可。
反复短期出入境不能替代工作准证,也不能规避累计停留限制。
其他国籍人员是否免签、每次获准停留多久以及是否需要提前取得签证,应根据申请人的国籍、护照类型和访问目的判断。外交、公务、特殊旅行证件及普通护照可能适用不同规则。
短期Social Visit Pass主要用于获准的旅游、探亲和普通商务访问。每次停留期限应以实际入境记录为准;需要延长停留或改变活动目的时,应确认能否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eVISA是一种电子签证申请方式,具体用途取决于所申请的签证类别。持有电子签证不会自动取得工作权。入境签证用于符合条件的人员前往马来西亚申请入境,而准证决定获准在马来西亚境内停留及开展活动的范围。
会议、商务谈判、签约、客户拜访、参加展会及非生产性的市场考察,通常可以按照适用的短期访问安排判断。访问人员应能说明活动内容和停留计划,并确保实际活动与入境目的保持一致。
以下活动应进一步评估PVP、EP或其他适用批准:
- 为客户安装、维修或调试设备;
- 实施系统、开展专业培训或提供技术服务;
- 承担项目交付工作;
- 在马来西亚实体或客户现场实际承担岗位;
- 与马来西亚公司形成当地雇佣关系;
- 接受马来西亚实体持续的日常管理。
员工继续由境外公司发薪,并不必然代表其可以使用普通商务访问身份。实际判断还应考虑服务对象、任务内容、工作地点及雇佣关系。
2. 就业准证(Employment Pass,EP)
EP主要用于马来西亚合资格实体聘用外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准证与获批的雇主及岗位相关,不是可以自由为任何公司工作的通用许可。
自2026年6月1日起,EP新申请及续签按照以下一般基本月薪标准判断:
EP类别 | 基本月薪 | 就业期限框架 |
Category I | 至少20,000马币 | 最长10年 |
Category II | 10,000至19,999马币 | 最长10年 |
Category III | 5,000至9,999马币 | 最长5年 |
薪资门槛以基本工资为基础,津贴及其他支付不计入。对于由MITI/MIDA管理的特定制造业及制造业相关服务企业,Category III适用7,000至9,999马币的薪资范围,应根据企业行业归属确认。
上述薪资和就业期限属于资格及期限框架,不代表达到相应薪资后一定可以获批。已经生效的旧准证通常不会因新薪资政策生效而自动失效,但续签时需要按照适用的新条件重新审查。
EP常规申请并非只有学士学位一条资格路径:
资质路径 | 常规最低相关经验 |
学位及以上(Degree and above) | 至少3年 |
文凭(Diploma) | 至少5年 |
技术证书或同等资质(Technical Certificate or equivalent) | 至少7年 |
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和经验应与拟任岗位相关,最终仍须接受主管机关审查。监管职业或特殊行业可能存在附加要求。
雇主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公司及行业资格,并完成适用的外籍人才申请登记、岗位审批和行业审批。新聘案件还可能涉及聘用非公民员工的事前批准、本地招聘程序或豁免,以及外籍人才需求批准。某一事项获得豁免,不代表其他要求同时获得豁免。
Category II及Category III的继任计划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重点涉及本地人才培养和岗位知识转移。该实施日期与已于2026年6月1日生效的薪资调整日期不同。
EP申请通常涉及以下材料:
- 有效护照及照片;
- 个人简历;
- 学历、文凭或技术证书;
- 相关工作经验证明;
- 雇佣合同;
- 岗位说明及基本薪资资料;
- 雇主和所属行业要求的批准文件。
申请通常由雇主支持。企业应先完成适用的公司及岗位前置事项,再处理个人EP申请以及所需的入境、签注或电子准证手续。员工应在获准工作身份生效后,按照批准的雇主和岗位履职。
最长10年的就业期限框架不等于申请人首次即可获得10年EP。单次EP期限受雇佣合同和主管机关批准限制,最长为60个月,实际获批期限可能更短。
续签时,主管机关会重新审查基本薪资、岗位、雇主及当期申请条件。更换雇主需要重新申请,不能直接沿用原公司的EP。
EP申请获批后,申请人仍应根据批准条件完成所需的入境、签注及电子准证手续。申请批准信和最终生效的工作准证应分开理解。
员工应按照准证载明的雇主、岗位及活动范围工作。公司、客户现场或项目安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确认是否影响准证条件。
雇主还应履行与准证相关的持续义务。EP获批后的本地实习安置要求属于特定人才政策义务,不应直接理解为每名外籍员工必须对应固定数量正式本地员工的通用配额。
3. 专业访问准证(Professional Visit Pass,PVP)
PVP适用于具备相应专业资格或技能、保持境外雇佣或专业身份,并临时前往马来西亚提供服务或接受实践培训的人员。常见情形包括符合批准范围的技术服务、培训、安装及其他专业任务。
申请人应具有明确的境外雇佣或专业身份、本地支持主体、任务内容、活动地点和期限。PVP只能用于获批的公司和活动,不直接建立普通的长期当地雇佣路径。
PVP每次签发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际期限根据任务和审批结果确定。延长任务、更换支持公司或改变项目内容时,应提前确认是否可以续期、办理变更或需要重新申请。
PVP持有人不能仅凭PVP申请Dependant Pass。需要家属同行时,应另行判断适用的访问或居留安排。
部分符合条件的紧急或短期专业任务,可以评估PLS@XPATS等专项安排。是否适用应根据任务性质、支持主体及官方批准判断,不能将其理解为所有商务旅客均可享有的工作豁免。
二、入境、家属及其他安排
1. 入境材料与MDAC
旅客通常应准备有效护照、返程或续程安排、住宿证明、资金证明及访问目的材料。商务出行可能还需要邀请函或会议资料。
适用旅客应根据马来西亚数字入境卡(MDAC)要求完成抵达前申报。MDAC属于入境资料申报,不代替签证、就业准证或其他活动许可。
最终是否允许入境及实际获准停留期限,由马来西亚移民机关决定。
拟按照EP或PVP开展活动的人员,应根据批准条件办理适用的入境签证、入境安排及准证签注。不能仅凭免签资格或一封申请批准信,认定所有工作手续已经完成。
2. 地域适用范围
本指南介绍的ESD/EP常规框架主要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
计划在沙巴或砂拉越工作、跨地区调动或前往当地客户现场工作时,应另行确认当地工作许可、移民及入境条件。
3. 家属随行
符合条件的EP持有人,可以根据主申请人的准证类别及现行规则评估申请Dependant Pass或Long-Term Social Visit Pass。亲属关系、年龄、主准证有效性及签发时适用政策均可能影响申请资格。
按照旧政策签发的EP Category III,不能仅因新政策生效便自动取得家属资格,应根据主准证适用的新旧政策确认。
家属准证通常不会自动授予工作权。家属计划在马来西亚就业时,应另行取得适用的工作授权。
4. 学习
在马来西亚学习通常需要教育机构提供支持,并申请相应的学生准证。
学生身份的活动范围与就业准证不同。实习或兼职活动应根据学生准证及相关批准条件判断。
5. 过境及其他居留安排
是否需要过境签证取决于申请人的国籍、航线、转机时间及是否需要办理马来西亚入境手续。
投资、长期居留及其他专门路径分别具有不同条件,不应直接视为普通就业授权。
三、续期、变更、离职和身份维护
变化场景 | 身份维护重点 |
续期 | 应在原准证有效期内提前安排,并重新确认当期基本薪资、岗位、资质和雇主条件。 |
更换雇主 | 应由新雇主按照要求提出申请并处理原准证,不能直接沿用旧EP为新公司工作。 |
更换岗位或项目 | 应确认变化是否影响已批准的雇主、工作内容、活动地点及准证期限。 |
更换支持公司 | PVP持有人更换本地支持公司时,应确认能否办理变更或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
跨地区工作 | 前往沙巴、砂拉越工作或跨地区调动时,应另行确认当地许可及入境条件。 |
离职或提前终止 | 应及时办理准证取消或期限缩短,并处理合法离境或身份转换。 |
家属身份 | 主准证变更、取消或失效时,应同步确认家属及关联文件的处理要求。 |
更换护照 | 换发护照后,应确认EP、PVP、家属准证及其他关联文件是否需要转移或更新。 |
违规风险 | 准证表面有效期尚未届满,不代表雇佣关系结束后仍可继续为原公司或新公司工作。 |
工作准证、雇佣关系和合法停留需要同步维护。申请人应以实际取消、生效及批准文件为依据,不应仅根据准证表面记载的到期日期判断是否可以继续工作或停留。
四、sailglobal可以提供的支持
如企业计划安排员工赴马来西亚商务访问、当地雇佣、提供短期专业服务或家属随行,sailglobal可结合申请人的资历、基本薪资、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及实际任务,协助了解适用路径与申请要求。
签证、工作准证及停留批准均由马来西亚主管机关独立审批,sailglobal不对审批结果或固定签发日期作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