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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赴港通常需要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商务签注只适用于获准的访问活动,不授予在香港就业的权利。
香港的工作授权主要通过相应入境计划及获批逗留条件体现,不能将不同就业和人才计划简单理解为同一种工作许可证。
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和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适用不同申请条件,其中雇主担保、转职权限及续期要求需要根据获批计划分别判断。
签证决策提示
赴香港短期访问、受雇或通过人才计划在港发展,适用不同的入境及逗留条件。内地居民与其他申请人的证件要求和就业路径并不相同,选择方案时应结合申请人身份、旅行证件、赴港目的、实际活动、专业背景、香港雇主及预计逗留期限综合判断。
本指南帮助企业和个人了解香港常见的商务访问、专业就业、高端人才及家属路径。访问签注、签证或进入许可并不当然授予就业权,实际可从事的活动、获准逗留期限及附带条件应以香港主管机关的审批结果和入境记录为准。
一、主要签证及工作许可类型
类型 | 适用对象 | 关键条件 |
访客入境及商务访问 | 旅游、探亲、会议和短期商务人员 | 按证件类型办理签证、进入许可或签注;不得在香港受雇 |
一般就业政策(GEP) | 通常为非内地居民的专业人士 | 具备真实香港职位、相关资历、市场水平薪酬及雇主支持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SMTP) | 获香港注册雇主聘用的内地专业人士 | 职位与学历或经验相关,并具备香港需要的技能、知识或经验 |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TTPS) | 符合收入或合资格大学背景要求的人才 | 首次申请不要求香港聘书,但须满足A类、B类或C类条件 |
1. 访客入境及商务访问
符合条件的非内地旅客可根据国籍和旅行证件享受不同期限的免签访问;需要签证的旅客,应在赴港前取得访问签证或进入许可。内地居民通常需要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访客可参加商务会议、签订合同、投标、展会及获准的检查活动,但不能在香港受雇、直接向公众销售商品或服务,或者搭建展位。是否领取报酬、是否由境外发薪,均不能单独决定相关活动是否属于允许的商务访问。
每次获准逗留期限以入境记录为准。申请人不能通过连续或反复使用访客身份的方式,替代应当办理的就业身份。
2. 一般就业政策(GEP)
一般就业政策适合获得香港雇主聘用的专业人士,部分国籍及身份可能受到额外限制。申请人通常应具备与职位相关的学位;在特殊情况下,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或相关工作经验也可能被考虑。
申请职位应真实存在,且不能轻易由香港本地劳动力填补。申请人的薪酬和福利应与香港市场水平相若,雇主还需要证明其在港经营情况及实际聘用需要。
首次获准逗留期限通常为36个月或劳动合同期限,以较短者为准。一般续期可按照3年、2年的模式接受审查,符合特殊人才条件者可能适用其他安排。一般就业政策持有人更换雇主前,通常须事先取得批准。
3.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SMTP)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适用于内地专业人士赴香港受雇。申请人通常需要获得香港注册雇主聘用,职位应真实存在,其技能、知识或经验应为香港所需,薪酬待遇也应达到相应市场水平。
取得进入许可后,申请人仍需具备内地出入境主管机关要求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
首次获准逗留期限通常为36个月或劳动合同期限,以较短者为准。一般续期按照3年、2年的模式或较短的劳动合同期限接受审查。申请人的工作不得超出获批雇主及逗留条件所允许的范围。
4.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TTPS)
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类别 | 主要条件 |
A类 | 申请前一年收入达到25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个人投资收入不计入相关收入 |
B类 | 持有合资格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并在过去5年内拥有至少3年工作经验 |
C类 | 在过去5年内取得合资格大学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不足3年,并受年度配额等条件限制 |
首次申请时,A类申请人通常获准逗留36个月,B类和C类申请人通常获准逗留24个月。首次逗留只可获批一次。
高才通持有人在有效逗留期内可以在香港就业、转职或创业,不需要为每次转职预先申请批准。续期时,则须证明已经在香港就业并取得稳定收入,或者已经设立或参与真实经营的业务。
一般续期最长为3年或劳动合同期限,以较短者为准。首次申请无需香港聘书,不代表续期时也无需满足就业或经营要求。
二、入境、家属及其他安排
1. 入境与停留
除取得获批的签证或进入许可外,申请人还应持有适用的旅行证件,并具备返回原居地或进入其他地区的资格。
签证或进入许可获批,不等于申请人已经取得在香港实际逗留的身份。入境后的逗留期限及附带条件应根据入境记录单独确认。达到香港身份证登记条件的人员,还须履行相应登记义务。
2. 家属及其他身份
符合条件的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受养子女可以按照受养人政策提出申请。
就业或人才计划持有人的受养人获批后通常可以在香港就业;学生受养人可能适用不同限制,应以具体逗留条件为准。
非本地毕业生可以关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安排(IANG),符合条件的研发人才可以关注科技人才入境计划(TechTAS)。这些计划分别适用毕业、职位、企业或其他资格条件,不会自动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三、续期、变更、离职和身份维护
变化场景 | 身份维护重点 |
续期 | 相关计划通常可在获准逗留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期;应预留文件准备、补件及审批时间 |
GEP或ASMTP持有人更换雇主 | 一般应在更换雇主及开始新工作前取得主管机关批准 |
TTPS持有人转职 | 在有效逗留期内通常可以自由转职,但续期时仍须满足就业、稳定收入或真实经营条件 |
离职 | 应及时确认现有逗留条件、后续就业安排及是否需要办理身份变更 |
婚姻关系或担保条件变化 | 应同时评估主申请人及受养人的逗留身份是否受到影响 |
逗留期限届满 | 递交延期申请本身不当然允许申请人逾期留港,应确认延期期间的合法逗留安排 |
申请人的雇佣关系、担保条件或家庭关系发生变化时,应同时检查本人及受养人的身份安排。在新的逗留条件或延期申请获得确认前,不应假设原有身份会自动延续。
四、sailglobal可以提供的支持
如企业计划安排人员赴香港商务访问、当地任职、短期项目或家属随行,sailglobal可结合申请人的身份、旅行证件、岗位职责、雇佣安排及赴港行程,协助了解适用路径和申请要求。
签证、进入许可及逗留申请均由相关主管机关独立审批,sailglobal不对审批结果或固定签发日期作出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