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签证指南/丹麦

DENMARK WORK VISA GUIDE

2026丹麦签证与工作许可指南

更新时间2026年9月11日·阅读时间6分钟
丹麦 DEN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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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的入境签证、工作授权与居留安排可能分别管理,持有签证或居留文件不代表已经取得本地工作权。

短期旅游或商务访问不自动授予本地就业权;长期任职、高技能聘用及短期专业任务,应根据实际活动选择适用的工作及居留路径。

普通护照与外交、公务等证件的适用条件不同,申请人的国籍、现有身份、岗位职责及实际工作内容也可能影响适用规则。

签证决策提示

丹麦提供短期旅游与商务访问、工资门槛计划、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和技能职业正面清单等主要入境、工作及居留路径。选择具体路径时,需要综合判断申请人的国籍和证件类型、雇主及岗位情况、工资水平、学历或职业技能、DISCO代码、合同期限和实际工作内容。

本指南依据现有资料整理,用于帮助企业和员工初步了解丹麦签证、工作许可及居留安排。入境签证、居留文件与工作授权具有不同作用,不能相互替代;具体申请条件、材料要求及审批结果,应以递交申请时主管机关的要求为准。

一、主要签证及工作许可类型

类型
适用对象
关键条件
短期旅游与商务访问
赴丹麦旅游、探亲或开展获准商务活动的访客
符合国籍和入境条件;短期访问不自动产生本地工作权
工资门槛计划(Pay Limit Scheme)
2026年年薪至少达到DKK 552,000的真实丹麦受雇岗位,不要求特定学历或职业
固定现金工资、劳动力市场养老金和可计入的假期工资达到DKK 552,000,且整体雇佣条件符合丹麦标准
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
职位列入申请提交日有效的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且申请人满足指定学历或授权要求
职位DISCO代码和学历要求必须与每年1月或7月更新的现行清单一致
技能职业正面清单
职位列入当期技能职业正面清单,且申请人具备对应职业教育或技能
职位及DISCO代码须列入当期清单,工资采用2026年8月1日起适用的统计数据并符合丹麦标准

以上仅为本指南重点介绍的主要类型,并非丹麦全部签证及许可类别的完整清单。

1. 短期旅游与商务访问

中国普通护照持有人短期赴丹麦旅游或商务访问,通常须持适用的申根C类签证。申根短期停留一般按照任意180日内累计不超过90日计算,在多个申根国家的停留时间合并计算。

签证有效期和允许入境次数不等于实际可停留期限。短期旅游或商务访问不自动授予在丹麦工作的权利;即使相关活动可能豁免工作许可,也必须满足丹麦的适用条件。

判断一项活动是否属于商务访问,应以实际工作内容为基础,不能只依据行程名称或薪资支付地点。涉及安装、维修、培训或客户现场服务等活动时,应特别确认是否需要工作许可或是否适用专门豁免。

2. 工资门槛计划(Pay Limit Scheme)

工资门槛计划适用于2026年年薪至少达到DKK 552,000的真实丹麦受雇岗位,不要求申请人具备特定学历或从事特定职业。

固定现金工资、劳动力市场养老金和可计入的假期工资须达到DKK 552,000,整体雇佣条件还须符合丹麦标准。食宿、车辆和电话等福利通常不计入工资门槛。

工资须支付至申请人本人的丹麦银行账户,通常应在许可获批或入境后180日内开立账户。

劳动合同期限少于4年的,许可通常按照合同期限签发;合同期限达到或超过4年的,通常先签发4年。短期合同对应的许可通常附带6个月求职期,但申请人在求职期间不得工作。

如果申请人并非因本人过错而失业,可以在雇佣关系终止后最迟2日内,另行申请最长6个月的求职许可。

更换新雇主时,申请人须先提交新的申请。符合换工作规则的,可以从新申请递交之日起开始工作;同一公司内部职位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工资门槛计划的专门规则判断。

3. 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

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适用于职位列入申请提交日有效清单,且申请人满足该职位规定的学历或职业授权要求的情形。

职位的DISCO代码和学历要求必须与每年1月或7月更新的现行清单一致。工资及其他雇佣条件须符合丹麦标准,由真实雇主提供完整劳动合同。从事受监管职业的申请人,还须取得丹麦要求的职业授权。

许可通常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签发,最长为4年。合同期限较短时,许可通常附带6个月求职期,但申请人在该期间不得工作。

如果申请人并非因本人过错而失业,可以按照适用规则申请求职许可。接受新职位时,新职位仍须符合有效清单要求,并应提交新的申请;符合换工作规则后,申请人方可开始新工作。

4. 技能职业正面清单

技能职业正面清单适用于职位列入当期技能职业清单,且申请人具备对应职业教育或专业技能的岗位。

职位及DISCO代码须列入当期清单,工资应采用2026年8月1日起适用的统计数据并符合丹麦标准。需要丹麦职业授权的岗位,申请人须提前取得相应授权。

雇主还须满足Læreplads-AUB学徒培训义务,官方不提供一般性豁免。

许可通常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签发,最长为4年,并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续期。该路径不提供通用的6个月求职权。

申请人更换雇主或在同一公司更换职位时,都须重新核对职位是否列入当期清单,并提交新的申请。符合换工作规则后方可开始工作;离职时须通知丹麦国际招聘与融合署(SIRI)。

二、入境、家属及其他安排

签证、工作批准和居留文件应与申请人的真实活动以及各项文件的有效期限保持一致。正在审理的申请、劳动合同或邀请函,不能直接作为已经获准入境、居留或工作的证明。

工资门槛计划持有人的配偶、伴侣及未满18岁的同住子女,可以申请随行家属身份。家属是否可以工作,应以其批准文件及其中的具体限制为准。

通过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取得许可的人员,其家属可以按照随行家属规则提出申请。家属的工作权应以各自获批的许可为准。

通过技能职业正面清单取得许可的人员,其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申请随行家属身份。家属能否工作,应以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为准。

家属随行、学习、过境及其他个人身份应分别满足对应条件。主申请人的工作或居留许可不能直接作为家属的入境、居留或就业文件。

三、续期、变更、离职和身份维护

变化场景
身份维护重点
许可续期
应在到期前分别检查签证、工作授权、居留许可及家属文件是否需要延长,并继续满足原路径的工资、岗位、清单或雇佣条件
更换雇主
应先提交新的申请;符合换工作规则的,方可按照对应路径从新申请递交之日起开始工作
同一公司更换职位
工资门槛计划应按照该计划的专门规则判断;正面清单路径须重新确认新职位及DISCO代码是否符合当期清单
更换岗位或项目
应根据具体许可路径确认是否需要通知、变更现有许可或重新提交申请
变更工作地点或合同
不能只修改劳动合同而忽略移民身份,应同步确认是否触发通知、许可变更或新申请要求
非本人过错失业
工资门槛计划持有人可在雇佣关系终止后最迟2日内另行申请最长6个月的求职许可;高等教育职业正面清单持有人可按适用规则申请求职许可
技能职业正面清单持有人离职
该路径不提供通用的6个月求职权,离职时须通知SIRI
求职期间
附带或另行获批的求职期不授予工作权,申请人在该期间不得工作
家属身份联动
主申请人的许可到期、变更或失效可能影响家属身份,应同步检查家属许可的有效性

离职或任务结束可能影响原有工作授权和居留身份的法律基础。工作许可或居留卡尚未到期,并不代表申请人可以直接为任何新雇主工作。

如果适用路径存在法定求职期或其他身份过渡安排,还应结合实际批准条件和剩余合法停留期限进行判断。

四、sailglobal可以提供的支持

如果企业计划安排人员赴丹麦进行商务访问、当地任职、短期项目或家属随行,sailglobal可以结合人员身份、岗位职责和实际行程,协助企业了解可能适用的签证、工作许可及居留路径和申请要求。

丹麦的签证、工作许可及居留申请由相关主管机关独立审批。sailglobal不对审批结果或固定签发日期作出保证。

常见问题(FAQ)

不一定。开始工作前,应确认获批的签证或许可是否包含所需工作权、是否绑定特定雇主、职位或工作活动,以及是否已经满足入境后的适用条件。丹麦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文件具有不同作用,不能仅凭文件名称判断是否可以合法工作。

不是。实际批准期限可能受到劳动合同、护照有效期、岗位、适用清单、工资门槛、配额及申请人具体情况等因素限制。首次申请期限、续期规则和累计期限上限应分别判断,并以主管机关最终签发的许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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